在先申请在什么时候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一个国家提出申请之后,在一定时间可以向其他国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时间作为后来提出日期的权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专利申请都可以要求优先权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在先申请在什么时候不能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下列情况下,在先申请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后一申请的基础。
(1)在先申请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2)在先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本国优先权的。
(3)在先申请是一分案申请的。
(4)在先申请是外观设计申请的。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专利局在收到一件要求某一在先申请优先权的在后申请时已经发出授予在先申请专利权的通知,但该通知是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后发出的,这时只要优先权要求符合规定,申请人可以在退回该通知的条件下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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