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专利申请不错过规定的法定期限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时间节点,一般来说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申请
的各个时间节点都有所规定,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缴纳各种费用的期限:如缴纳国内专利申请费的,最迟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
缴纳实质审查费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缴纳年费的,应当在上一年度届满前
一个月内缴纳;如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缴纳或未缴足的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复
审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均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
视为未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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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有关请求、提交有关证明的期限:
①提出优先权请求的期限: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
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
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
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②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逾期不提出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③提交生物材料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是公
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
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的,该样品被视为未提交保藏。
④提交发明创造首次展出或发表的证明文件的期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
⑤对申请文件主动修改的期限:发明专利申请人可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
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对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⑥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期限: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
日起两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⑦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期限: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决定不服,可以在
收到有关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