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在侵权损害赔偿部分,对于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基本形成了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法定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五种方式。
商标法规定的五种赔偿损失的方法总结如下:
(一)权利人实际损失
权利人损失=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或权利人损失=侵权商品销售量×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
(二)侵权人所获收益
侵权人所获收益=侵权商品销售量×侵权商品单位利润 或者
侵权人所获收益=侵权商品销售量×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
(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侵权赔偿数额=商标许可使用费×n(n=1,2,3……)
(四)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权利人实际损失×n(n=1,2,3……)
惩罚性赔偿=侵权人所获利益×n(n=1,2,3……)
惩罚性赔偿=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n(n=1,2,3……)
(五)法定赔偿
法定赔偿300万元。
人民法院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在300万元以内综合确定。